根据《关于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审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困难生认定结果以及通过困难认定的学生享受应助尽助原则,提醒通过困难认定的学生通过自主申请、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初审等,拟推荐陈佩莹等41位学生获得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具体推荐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4月24日—2025年4月27日,在公示期内如有任何异议,请于公示结束前,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向联系人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联系人:陈海宁
联系电话:020-32887473
编辑|黄冬怡
图片|新媒体部
初审|潘彩玲
复审|陈海宁
终审|谢锦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