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办法》的相关规定,为构建科学全面的学生评价体系,鼓励学生争先创优、求实创新,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可持续发展,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具有创新精神和 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落实《学务部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各个班级学生通过华商E家自主申报、辅导员审核,现将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以专业为单位进行公示,具体公示结果请详看以下附件:
公示时间:
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25日
对于测评结果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间实名向对应班级辅导员反映,逾期反馈无效。反映情况时需报送书面材料、签署真实姓名,并附具体事实,仅作口头反映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