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精准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华职学〔2026〕40号)工作部署,学院于近日组织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年级民主评议小组评审会议,有序推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审核工作。

会上,各年级民主评议小组成员严格对照《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及学校相关认定实施办法,对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认定分析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逐一开展初审核查。小组成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学生家庭实际情况,认真开展集体民主评议,综合研判学生家庭经济状况,集体研讨拟定拟认定学生名单及困难等级,并做好《困难认定工作材料民主评议记录表》的记录归档。

本次评议结果仅为年级拟定意见。按照工作流程,评议拟定名单将在年级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再报送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开展复核审核。后续还将依次完成学院审核、院系交叉互审、学校审批公示等环节,最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以学校正式公示为准。
下一步,学院将严格遵循相关文件要求和规范,持续恪守资助工作纪律,严守学生个人隐私,落实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做到精准识别、应助尽助,切实把学生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初审|潘彩玲
复审|李永正
终审|谢锦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