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文件要求,经过学生自主申请、辅导员推荐,以及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在符合申请基本条件前提下,综合考虑学生学习成绩、综测成绩、获奖情况以及贫困程度等条件进行评审,最终拟推荐梁晓静等15名同学至学校评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0月17日,在公示期内如有任何异议,请于公示结束前,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向联系人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32887473
编辑|黄泽欣
初审|潘彩玲
复审|周志芳
终审|谢锦权